晋水工办[2009]52号
局属各单位:
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(晋水办[2009]375号文件)精神,为进一步提高水利政务信息质量,促进全省水利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更好地发挥水利政务信息辅助决策、指导工作的作用,推进各项水利工作的顺利开展,现就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水利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
1、重大突发紧急信息
主要包括水利建设安全事故紧急信息、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事故紧急信息、调研信息及其它紧急信息等。报送信息时,应重点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况、过程、受灾程度及状况、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后续工作的发展情况,直到事情处理完毕。
2、日常政务信息
主要包括本单位、本部门的重大活动、领导视察、重要批示、重要会议、工作动态、改革成果、先进典型、经验、做法和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等信息。报送以上信息,要实事求是、一事一报、突出重点、言简意赅。
二、水利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责任
各单位、各部门是信息报送的主要负责单位;各单位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水利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;各单位办公室和信息员是报送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。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利信息的报送工作,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完善工作机制,配备得力工作人员,及时、准确、如实地报送水利政务信息。
三、水利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程序和要求
1、要挑选政治素质高、理论水平好、综合协调能力强、有较强责任心和一定文字基础的人员作为信息员,专门负责本单位、本部门的政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。
2、信息员要对所搜集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实、筛选,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办公室。
3、报送方式
联 系 人:王 芳
联系电话:0351-7250844(8844)
电子邮箱:
传 真:0351-7234329
各单位(处室)要高度重视水利信息的报送工作,配备得力的信息员,为信息员提供各种条件,使之有知情权、了解权和采写权,确保水利政务信息工作顺利进开展。
二00九年六月五日